{{ $t('FEZ001') }}WSKTT114
{{ $t('FEZ002') }}教務處|
(1)各學科學程無論是否沿用或更換教科書皆需召開教科書評選會議(可於各學科學程教學研究會時間辦理)。
(2)若教科書上下學期課程具有連貫性質者,可不需再填寫教科書評選表、教科書評選彙整表等教科書評選相關文件,但需將會議結果紀錄於教科書評選會議紀錄中。記錄範例: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科書經教科書評選委員會一致通過,沿用106學年度第1學期版本,採用○○出版社出版○○○○(科目與冊次)課本。
(3)若教科書上下學期課程不具連貫性質者,需經教科書評選委員會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程序,並填寫教科書評選表、教科書評選彙整表等教科書評選相關文件,最後列出最佳三版本順位。
(4)若教科書上下學期課程具有連貫性質且下學期因故需更換不同版本者,需經該科目教科書評選小組依前列教科書評選作業流程重新辦理評選作業,並需於會議紀錄中敘明需更換版本原因,並由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始得辦理。
(5)以上所有開課科目評選結果皆需紀錄於教科書評選會議中,並於會後由教學研究會主席將所有相關文件彙整後,繳交至教務處設備組備查。
(6)請主席最後依教科書評選結果與會議紀錄,填寫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科書申購單,於11月24日(五)前交回教務處設備組辦理教科書採購事宜,若有需提前用書也請先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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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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