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主旨:檢送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結果(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業已寄出評量結果通知單,惠請貴校於111年3月30日(三)前轉發學生。
三、本案管道二通過資優鑑定之學生,請貴校轉發「資優資格證明書」及「資優服務申請書」,請提醒學生於國中報到時繳交至國中輔導處(室)特教組。
四、本案「管道二檔案審核通過」及「管道三進入實作評量」之學生,貴校協助事項如下:
(一)提醒家長於111年4月6日(三)上午9時至4月8日(五)下午4時前至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https://gifted.ntpc.edu.tw/)線上申請或委託學校線上申請複選評量作業。
(二)提醒家長於111年4月6日(三)上午9時至111年4月9日(六)晚間24時止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時不受理)。
(三)實作評量日期於111年5月7日(六),評量地點詳見「111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臚列如下,請務必提醒學生:
1、數理類實作評量地點:六年級如初選評量學校,七年級統一在江翠國中。
2、語文類實作評量地點:六年級統一在新莊國中,七年級統一在明志國中。
(四)請學校於111年5月6日(星期五)中午12時後至本市資優鑑定系統行政公告處下載「實作評量時程表」發予學生。
五、檢送管道二轉銜評估評量結果公告(含通過名單及進入實作評量名單)、管道三能力評量初選結果公告(通過名單)及資優教育服務申請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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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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