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本案係為增加本市師生展現所屬創客成果及參與創客活動交流機會,特辦理創客攤位甄選活動,希冀於活動中達成體驗學習及服務學習之目的,預計甄選55個攤位,於上揭活動現場擺設,開放本市各級師生及一般市民大眾互動體驗,從過程中瞭解實作過程及創客教育精神。
二、本案相關資訊,詳細如下:
(一)申請對象: 新北市對創客活動有興趣之各級學校師生。
(二)活動日期:110年5月21日(星期五)至5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
(三)活動地點:新北市政府1樓市民廣場(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四)活動對象: 全市各級學校師生。 學生家長及一般社會民眾對創客有興趣者。
(伍)本案活動相關資訊詳細如下:
主題及包裝: 請以全臺灣文化風情跟創客代言人小漾為主題創意發揮。
體驗攤位內容:請以創客教育理念結合跨領域(科技、藝術、語文及科學等)創意發想,並融入全臺灣在地鄉土文化特色,利用課程相關原理設計各項活動,著重於動手操作,並兼具趣味性,現場可創意體驗或動手實作,以容易瞭解及避免具有危險性之項目為原則,由學生透過多元方式呈現,同時於現場完成指定闖關任務者,可獲得精美小禮。
徵選數量:徵選計55攤攤位體驗實作創意攤位;實際徵選數量將依實際場地及報名狀況增減錄取。 擺設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將依實際情形調整),每個攤位提供桌子2張,椅子6張、電源(110V、延長線請自備)及2日午餐。
每攤位補助新臺幣計5,000元之印刷費、材料費、交通費等活動相關經費;攤位名稱標示及內容簡介背板統一由本活動場地布置組承辦學校協助設計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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