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主旨:「新北市113學年度家政群、藝術群暨-鬥豔時尚研習營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113年9月6日新北教技字第1131778588號函已諒達。
二、本局同意主辦學校黎明技術學院及辦理各研習營場次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公假(課務排代);參與旨揭計畫學生公假出席活動。
三、本研習營活動場次因遇重大活動,爰部分場次進行調整,詳情請見研習營活動場次統整表。報名連結於附件中,國中生皆為假日或寒假,敬請分享並鼓勵學生參加。
四、檢附本計畫、研習營活動場次統整表供參(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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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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