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KNYJD206
{{ $t('FEZ002') }}教務處|
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師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第二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現職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
第三順位:至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非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一般教師,及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之一般儲備教師,則列為名額未滿時及後續開班之招生對象。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4月21日(星期五)止,報名方式及其他相關資訊請逕行參閱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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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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