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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學務處|
新北市各級學校107 學年度第2 學期開學後加強注意及宣導事項
一、通學安全:
(一)請務必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如:不無照駕駛,騎乘機車或自行車者,
請正確配戴安全帽,並注意車輛設備良好及完整,自行車切勿附載坐人、
人車共道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走路時應注意周遭車輛動態,注意大型車
具有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穿越馬路應走人行道或天橋、地下道,並注意左
右方來車,勿邊走邊滑手機等。
(二)檢視學校周邊通學環境是否良善,若有因工程施作而妨礙師生通行,應儘
速聯繫相關單位進行整理或排除;確認重要路口導護老師及志工人力是否
完備,並進行執勤相關注意事項提醒;易發生事故的危險路口,請加強宣
導安全通過路口注意事項。
二、衛教保健:
(一)腸病毒宣導事項:
1.腸病毒流行期約在夏季、秋季,如有腸病毒病例請於48 小時內至「本市
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
(http://subweb.health.gov.tw/tpc_infection/) 及24 小時內至「教育
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http://csrc.edu.tw/csrc/)完成
線上通報程序。
2.請各校於學期初進行教育宣導,落實整備工作,包含提供洗手環境,包括
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以及肥皂或洗手乳等洗潔劑;注意環境衛生,如保
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共用之玩具、遊樂設施要經常保持清潔;提供充足
且必要的清潔工具與清潔劑,例如:清洗廁所等所戴之防水手套、消毒劑
等,避免學童或工作人員未採行適當防護而接觸感染源;如有需要,進行
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利用「校園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每週自
我檢查1 次,立即改善發現之缺失,並留下書面紀錄;疫情嚴重時增加為
每週至少2 次。
3.加強宣導落實「生病不上學」原則:學幼童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應
在家休息,不要上學,自發病日起在家健康自主管理至少1 週,且勿至公
共場所或安親班,且儘可能減少病童與其他幼童接觸,與生病學童之家長
保持聯繫,持續關心,秉持停課不停學原則,並提供必要協助。
(二)流感宣導事項:
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請各校持續加強下列各項防治工作:
1.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實施衛生教育宣導
(1)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
衛生及咳嗽禮節,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
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
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 公尺以上。
(2)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生,請其戴口罩,
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
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 小時始返校上課,休養期
間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或至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上課,
以避免傳染他人。
(3)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
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
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 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
治療的黃金時間。
2.提供適當支持環境,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
(1)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
空間;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2)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
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
防措施。
3.多加利用疾管署流感專區(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
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佈告
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
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三、水域安全宣導:
天氣漸暖,學生參與水域活動可能性高,請務必於一般假期前之上課日加
強落實水域安全宣導,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及假期出遊安全,避免溺水
事件一再發生。並請透過各種管道如各項集會(朝會或週會)、學生課業輔
導或活動時進行宣導,同時利用學校網站、LED 電子字幕機、簡訊及電子
郵件加強傳達,另請導師經由聯絡簿、家長回條等方式協助宣導,並針對
弱勢家庭學生及家長加強宣導。
四、友善校園宣導活動:
新學期將至,為落實友善校園學習環境,請各校依規定完成下列友善校園
週活動相關事項:
(一)請各校妥適規劃107 學年度第2 學期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運用朝
會或週會等各項大型集會場合,由校長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防制學生藥
物濫用」、「防制校園霸凌」、「杜絕復仇式色情」及「校園親密關係暴
力事件防治及處理」等應有之作為與責任,並倡導「資訊倫理素養」之正
向防杜網路霸凌作法,同時推廣反毒宣導。
(二)107 學年度第2 學期友善校園週自108 年2 月11 日(星期一)起至2 月
15 日(星期五)止,各校請於3 月15 日以前辦理友善校園相關宣導活動,
本局屆時將派員訪視各校執行辦理情形。
五、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一)建立吸毒熱點巡邏網:
因應政府「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方案之一「各學校與轄區派出所合
作建立吸食毒品熱點巡邏網」,請各校於開學1 個月內重新檢討及更新校
園周邊(範圍為2 公里)學生聚集熱點,檢討之熱點以青少年藥物濫用、吸
菸、飲酒或易滋事高風險場所為主,另須與轄區派出所共同研商巡邏方式。
(二)新興毒品防制宣導:
新興混裝毒品類型多變,且混合之毒品或藥物種類不特定,多為3、4 級
毒品與精神科藥物之隨機混合,以新穎的包裝型態偽裝如糖果、巧克力、
咖啡包等。請各校應加強宣導應拒絕包裝有異或來路不明的零食,避免可
能在不知情況下誤食。
六、建構兒少保護安全網絡:
(一)「兒虐零容忍」是需要從社會安全網絡的每個角落一起來重視,請各校知
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兒少受傷害情形時,務必依法於24 小時內進行校安
及社會安全網-關懷e 起來網站通報。
(二)請各校務必針對校內兒少保護個案或高風險家庭中高危險群個案,由輔導
人員或教師透過電訪或家訪等方式進行追蹤關懷,確認學生受照顧情形。
七、幼教宣導:
(一)本市公立幼兒園配合教保活動課程需要安排校外教學,應與家長充分溝通
因故未能參加校外教學之幼生相關配套措施,必要時應提供相關教保服務,
以維家長及幼生權益;另幼生未參加校外教學當日,且未由幼兒園提供收
托服務者,請退還未參加校外教學幼生當日餐點費。
(二)考量幼生學習權益、生活作息及家長接送幼兒等需求而訂定,且為因應社
會結構改變,支持婦女婚育,使雙薪家庭父母安心就業,並顧及家長已繳
納該學期學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故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應依教保服務實施
準則辦理,於週三下午及休(結)業式後仍應繼續提供教保服務直至該學
期結束,以維護家長及幼生權益。
八、幸福保衛站、全年不打烊:
(一)凡本市18 歲以下孩童,遭遇突發狀況飢餓時,可至本市統一、全家、萊
爾富、OK 四大超商門市求助,填寫基本資料後,免費選用80 元主食餐點,
並於店內食用完畢。
(二)為落實市府對急難需求孩童之照顧及綿密高風險家庭整合型安全網服務,
請各校利用集會時間或結合校內相關活動積極向師生宣導「幸福保衛站」
政策。
(三)本局製作「幸福保衛站」校園宣導版,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_ynztQpIOI,片長2 分10 秒,或上
youtube 搜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幸福保衛站」,各校班級可利用早自習、
午間時間及其它彈性時間播放予學生觀看,使學童知悉該政策。
(四)另製作「幸福保衛站」民眾版宣傳影片,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hUv2K_FMKA&t=7s,片長1 分27 秒,
請協助宣導及鼓勵親師生觀看。
九、108 課綱新住民語文課程:
(一)108 學年度新住民語文列為國小語文領域,學生應就本土語文或新住民語
文任選一種修習;國民中學學生應依其意願自由選習,實施年級為國小一
年級、國中一年級。
(二)為利各校順利開課,本局將於108 年3 月5 日假本市新莊區裕民國小辦理
說明會,說明師資聘任相關作業,學生選課及學校開課相關事項,屆時請
學校薦派教務人員參加。
十、國民運動中心與學校媒合行動方案:
有關本市108 年度第1 期國民運動中心與學校媒合行動方案申請事宜,業
於107 年11 月21 日以新北教體字第1073313104 號函知全市各級學校,
請各校預先規劃108 年1 月1 日至108 年6 月30 日之運動人才培育、運
動體驗及巡迴運動指導等媒合需求,並於108 年3 月31 日前函送申請表
至體育處。
十一、校園資訊傳遞工具:
本局已建置「親師生平台(pts.ntpc.edu.tw)」,整合25 項教學資源及各
項資訊系統;另亦建置「新北校園通APP」,開放學生及家長查詢成績、
出缺勤及獎懲紀錄等,此兩項工具可作為輔助教學、行政及親師生訊息傳
遞工具,請於家長日及行政會議鼓勵教師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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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201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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