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SMWKM277
{{ $t('FEZ002') }}輔導室|
(一)教學支援人員資格培訓班
1.課程節數36節,培訓對象:
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 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
(3)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
(4) 擁有教師證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
2.每班學員人數以40人為原則。
3. 開班資訊(研習節數36節)
梯次 |
上課日期 |
承辦學校 |
場地學校 |
說明 |
1 |
10/13、10/20、10/27、11/3、11/10 |
安溪國小 |
安溪國小 |
柬語、馬語 |
(二)教學支援人員進階班
1.課程節數36節,培訓對象:已取得教學支援人員研習證書者。
2.每班學員人數以30人為原則。
3.開班資訊(研習節數36節)
梯次 |
上課日期 |
承辦學校 |
場地學校 |
說明 |
1 |
10/20、10/27、11/3、11/10、11/17 |
裕民國小 |
裕民國小 |
越南 |
2 |
10/20、10/27、11/3、11/10、11/17 |
裕民國小 |
裕民國小 |
印尼 |
(三)教學支援人員辦理回流教育班
1.課程節數8節,培訓對象:已取得教學支援人員研習證書者,且本市高中以下學校薦派及證明學員確於該校任教新住民語文課程。
2.每班學員人數以40人為原則。
3.開班資訊(研習節數8節)
梯次 |
上課日期 |
承辦學校 |
場地學校 |
說明 |
1 |
11/3 |
裕民國小 |
裕民國小 |
越印泰柬 緬馬菲 |
{{ $t('FEZ013') }}
{{ $t('FEZ003') }}2018-05-22
{{ $t('FEZ014') }}2018-09-02|
{{ $t('FEZ005')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