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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本市「11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1份,請將本實施計畫公告於學 校網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實施計畫另公告於本市資優教育資訊網及新北資優鑑定系統並開放下載。
三、申請資格:115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3年級至8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
四、申請時間:
(一)書面審查:115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月2日 (星期三)下午4時。
(二)能力評量:
第1階段:115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月24 日(星期四)下午4時。
第2階段:115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2月4 日(星期五)下午4時。
五、申 請 方式 : 請 逕至 新北 資優 鑑定 系統 (http://gifted.ntpc.edu.tw)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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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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