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壹、依據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
貳、目的
一、落實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之專題實作課程,強化學生課程學習統整能力,提升學生問題解決、團隊創新、實務整合之能力。
二、培養學生團隊合作分工之能力,建立文書處理、成果展示、口頭報告與表達之能力,並鼓勵教師增加多元評量方式。
三、增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的課程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展現。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學校: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三重商工)。
肆、參賽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技術型高中(含普通型高中設有專業群科)學校及綜合型高中之113學年度專業群科(專門學程)在學的學生。
二、前揭參加對象於形式審查時,確認是否符合本競賽條件。
伍、競賽類組與規定
一、本競賽旨在落實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之專題實作課程,強化學生問題解決、團隊合作與創新能力,參加學生提供專題實作課程相關作品。本競賽分為「專題組」及「創意組」兩組,每件參賽作品須於報名表上勾選參賽組別,每件作品限報名1組1群,每位學生僅限報名1件作品,且須依規定繳交資料,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二、競賽類組
(一)專題組
每件參賽作品限2至5位在學學生報名。如有跨群學生共同參賽,該參賽作品須有超過三分之一學生隸屬於某一群,始得報名該群。
(二)創意組
每件參賽作品限1至3位在學學生報名。如有跨群學生共同參賽,該參賽作品須有超過三分之一學生隸屬於某一群,始能報名該群。
三、參賽作品之組員及指導教師皆須屬於同一學校,指導教師最多2名且須為編制內正式合格專任教師(其中1名得為代理代課教師)。
四、為提升本競賽品質,學校應先自行辦理初賽,鼓勵每校每群薦送1件作品參賽。
五、每校推薦之作品總數以學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總班級數的40%為上限(無條件進入)。
陸、競賽群別
本市學校設有12群別,分列如下:
一、機械群
二、動力機械群
三、電機與電子群
四、土木與建築群
五、商業與管理群
六、外語群
七、設計群
八、農業群
九、家政群
十、餐旅群
十一、海事群
十二、藝術群
柒、報名方式
由學校統一集體報名,不接受個別報名。分為電子郵件報名及書面資料報名,缺一不予受理。
ㄧ、電子郵件報名:即日起至114年3月5日(星期三)16:00前將附件4報名表word和核章後pdf檔,電子郵件至t1601@g.scvs.ntpc.edu.tw。
二、書面資料報名:
(一)書面資料報名寄件資料項目請詳見「三、書面資料報名項目說明」。
(二)寄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5日(星期三)止,以郵局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資料請使用各組專用封皮(專題組:附件1;創意組:附件11)以掛號寄至「241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63號 新北市立三重商工實習處 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113學年度專題實作競賽」,所有資料須符合書面格式規定。
(四)若「電子郵件報名」與「書面資料報名」兩者其一未於期限內完成,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書面資料報名項目說明(相關資料包含範例檔可於承辧學校網站下載)
(一)專題組
1.報名書面資料如表1所列項目,請依說明印出對應份數;隨身碟內含電子檔資料如表2,各項檔案格式及檔名請依說明填寫。
表1 專題組競賽書面資料報名資料繳交項目
項 目 |
說明 |
(附件2) |
1式1份;請確認須繳交項目無缺漏及相關注意事項,並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親自簽名確認無誤。 |
(附件4) |
1式1份;「學校校名」請繕打全銜,「作品名稱」及「姓名」請確認填寫正確,如填寫錯誤造成獎狀換發之時間延誤,請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
(附件5) |
1式1份。 |
|
1式1份。 請參考電腦排版格式(附件6-4)製作。 |
(附件9) |
1式1份。 |
(附件3) |
1式1份。簽章欄位請簽名核章。(若非延續性作品則免附) |
|
1式1份。(若非延續性作品則免附) |
|
1校1支隨身碟。請參考表2,內含8個檔案,檔名須符合表2之說明。 |
表2 專題組競賽電子檔隨身碟範例說明
檔型 |
項目 |
檔名格式及說明 |
範例 |
word |
1.報名表 |
1_11301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Word檔內簽章欄位保留空白) |
1_11301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doc |
|
2.報名表 |
1_11302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簽章欄位簽名後掃描成pdf檔) |
1_11302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3.作品說明書 |
1_11303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包括封面、內文) |
1_11303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
4.競賽日誌 |
1_11304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
1_11304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
5.作品分工表 |
1_11305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
1_11305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
6.作品簡介及課程對應表 |
1_11306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
1_11306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
7.心得報告 (附件10) |
1_11307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
1_11307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
8.延續性作品說明書 (若非延續性作品則免附) |
(依規定為延續性參賽作品者始須繳交) 簽章欄位簽名核章後,掃描成pdf檔。 |
1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_延續性作品說明書.pdf |
|
9.最近一次已參賽作品說明書 (若非延續性作品則免附) |
(依規定為延續性參賽作品者始須繳交) 1_參賽年度_該參賽年度作品名稱.pdf |
1_113年_3D智慧機器人.pdf |
(二)創意組
1.報名書面資料如表3所列項目,請依說明印出對應份數;隨身碟內含電子檔如表4,各項檔案格式及檔名請依說明填寫。
表3 創意組競賽書面資料報名繳交項目
項 目 |
說明 |
(附件12) |
1式1份;請確認須繳交項目無缺漏及相關注意事項,並請參賽學生親自簽名確認無誤。 |
(附件4) |
1式1份;「學校校名」請繕打全銜,「作品名稱」及「姓名」請確認填寫正確,如填寫錯誤造成獎狀換發之時間延誤,請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
(附件5) |
1式1份。 |
|
1式1份。 請參考電腦排版格式(附件14-4)製作。 j作品說明書、k競賽日誌、l作品分工表,須依序裝訂成一冊。 |
(附件9) |
1式1份。 創意組僅需繳交「作品簡介」,毋需填「課程對應表。」 |
(附件3) |
1式1份。簽章欄位請簽名核章。(若非延續性作品則免附) |
|
1式1份。(若非延續性作品則免附) |
|
1校1支隨身碟。請參考表4,內含8個檔案,檔名須符合表4之說明。 |
表4 創意組競賽電子檔隨身碟。範例說明
檔型 |
檔名 |
檔名格式及說明 |
範例 |
|
1.報名表 |
2_11301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Word檔內簽章欄位保留空白) |
2_11301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doc |
|
2.報名表 |
2_11302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簽章欄位簽名後掃描成pdf檔) |
2_11302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3.作品說明書 |
2_11303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包括封面、內文) |
2_11303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
|
4.競賽日誌 |
2_113004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
2_11304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5.作品分工表 |
2_11305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
2_11305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
6.作品簡介及課程對應表 |
2_11306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
2_11306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
7.心得報告 (附件10) |
2_11307_群別_校名全銜_作品名稱 |
2_11307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pdf |
|
8.延續性作品說明書 (若非延續性作品則免附) |
依規定為延續性參賽作品者始須繳交。簽章欄位簽名核章後,掃描成PDF檔。 |
2_機械群_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_3D機器人_延續性作品說明書.pdf |
|
9.最近一次已參賽作品說明書 (若非延續性作品則免附) |
依規定為延續性參賽作品者始須繳交。 2_參賽年度_該參賽年度作品名稱.pdf |
2_113年_3D機器人.pdf |
捌、作品說明書及作品格式
一、專題組
作品說明書格式規定可參照附件6-1~6-4格式撰寫,另與附件7競賽日誌,附件8作品分工表依序裝訂成冊。作品主題需與該群專業課程相關,說明書內容可包括摘要、關鍵詞、前言(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等)、正文(文獻探討、結果與分析…等)、結論與建議及參考文獻等,以25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目錄及附件),其中作品說明書附件之頁數亦以25頁為限(含競賽日誌、作品分工表),超出頁數之隊伍不予評審。引用參考資料(單一書籍、期刊、報紙等)之原文字數須在40字以內,詩文、劇本、法律條文等不在此限。
二、創意組
作品說明書格式規定請參照附件13-1~13-4格式撰寫,另與附件7競賽日誌,附件8作品分工表依序裝訂成冊。作品說明書內容可包括創意動機及目的、作品特色與創意特質、研究方法(過程)、依據理論及原理、作品功用與操作方式、製作歷程說明等,內容總頁數以15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目錄及附件),其中作品說明書附件之頁數亦以15頁為限(含競賽日誌、作品分工表),超出頁數之隊伍不予評審。引用參考資料(單一書籍、期刊、報紙等)之原文字數須在40字以內,詩文、劇本、法律條文等不在此限。
玖、競賽方式
一、本競賽分初賽與決賽:
(一)初賽以參賽作品之「作品說明書」審查,成績擇優進入決賽,於承辦學校校網(https://www.scvs.ntpc.edu.tw/)公告進入決賽名單。決賽以線上辦理,以實物展示、口頭報告與問答辦理。
(二)初賽或決賽分數為0分或缺賽者,不予錄取。
二、競賽重要時程
(一)初賽受理報名:114年3月 5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二)公告補件名單:114年3月7日(星期五)
(三)初賽書面審查:114年3月17日(星期一)至3月28日(星期五)。
(四)公告決賽名單:114年4月 1日(星期二)
(五)決賽競賽時間:114年5月9日(星期五)。
三、評審
(一)「專題組」與「創意組」由各群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各群評審委員以2人為原則,互推1位委員擔任召集人。
(二)本年曾協助指導學生參賽之教師,不得擔任決賽評審委員。
(三)評審項目
依評審組別說明評審項目如下,建議參考配分如下(得依群科特性調整項目):
1.專題組
(1)初賽
a.主題與該群專業課程相關性(10%)
b.摘要、前言(需含中、英文關鍵詞至少各3個) (10%)
c.正文(60%)
d.結論與建議(15%)
e.參考文獻(5%)
(2)決賽
a.應用及整合性(40%)
b.主題與課程相關性(30%)
c.創新性及表達能力(30%)
2.創意組
(1)初賽
a.創意動機及目的(需含中、英文關鍵詞至少各3個) (10%)
b.作品特色與創意特質(50%)
c.實用性(30%)
d.報告撰寫完整性(10%)
(2)決賽
a.獨創性及表達能力(50%)
b.實用性(25%)
c.商品化可行性(25%)
拾、獎勵辦法
一、獲獎作品獎勵
(一)凡進入決賽參賽學生頒發參賽證明,指導老師頒發指導證明。得獎者不再另發放參賽證明。
(二)本競賽依評審委員會議決議之獲獎名額,各組、各群分別選出第1名、第2名、第3名及佳作獎項,獎項以不超過該群決賽參賽數量的百分之四十(無條件進入)為限,各獎項得不足額錄取,得獎獎項分為:
獎項 |
得獎學生禮券 |
得獎學生獎狀 |
指導老師獎狀 |
第1名1件 |
6,000元/每件 |
每名1紙 |
每名1紙 |
第2名1件 |
4,000元/每件 |
每名1紙 |
每名1紙 |
第3名1件 |
3,000元/每件 |
每名1紙 |
每名1紙 |
佳作數件 |
1,000元/每件 |
每名1紙 |
每名1紙 |
(三) 本競賽獲獎隊伍指導教師與學生敘獎方式:
1.指導老師請參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7目與「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27項第1款第1目,指導學生得第1、2名者(比照特優),嘉獎2次;第3名或佳作者(比照優等),一件嘉獎1次。敘獎以件計,每件作品指導教師敘獎以2人為限。其敘獎額度得以累加。由學校自行簽辦敘獎。
2.獲獎學生由學校自行辦理敘獎。
二、承辦單位獎勵
(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10目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3項第4款第2目、「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2項第3款第6目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第12項第4款辦理。
(二)承辦學校辦理本案有功人員於活動辦理完畢後,給予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7人為限,含主辦人1人嘉獎2次,自行辦理敘獎;承辦學校校長,嘉獎2次敘獎,由學校提報教育局辦理敘獎。
拾壹、經費來源: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之承辦學校課程教學暨國際化推行基地計畫經費與本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貳、注意事項
一、本競賽應列入學校行事曆內。
二、學校對參賽成果報告應予建檔存查,將參賽成果報告內容建置為學校網站內容之一部份,予以相關教師、學生參考,並禁止學生仿製及抄襲他人之成果。
三、參賽作品應由參賽學生親自創作,不得仿製或抄襲他人作品,如經查證有上述情事者,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獎狀獎金及獎品。引用參考資料(單一書籍、期刊、報紙…)之原文,字數在40字以內,須以引號括註引文直接在段落中書寫。較長的引述,則須換段書寫(詩文、劇本、法律條文等不在此限)。
四、所有作品皆須簽署未曾獲得國際性、全國性同性質於升學時可加分之競賽獎項之聲明書(相關可加分競賽之最新資訊請參考:「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公告之「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四技二專甄審入學簡章」)。
五、參賽作品只要有參加過國內外相關競賽者,欲以相同或相近內容參與本競賽,無論是否獲獎,皆須於內容新增研究成果,並填報延續性參賽作品說明書紙本(如附件3),並檢附最近一次已參賽之作品說明書紙本一式1份。未依規定填報延續性參賽作品說明書者,一經發現即撤銷當年參賽資格。114年全國專題競賽決賽佳作除外。
六、作品說明書不得出現學校校名、科名、校長、指導教師、學生姓名及任何足資辨識學校或身分之文字、圖案與相片,若經評審認定影響競賽公平性則取消該組參賽資格。
七、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須一致,於報名後即不得更換、亦不可更換參賽組別及群別,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生病或其它重大事項),須於競賽前由該組作品之學校檢附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等)並行文至承辦單位,經核定始可更換。
八、參賽學生如因個人因素欲放棄參與決賽之權利,須於競賽前由該組作品之學校檢附該學生之親簽同意書行文至承辦學校說明,經本會同意後始得棄賽。
九、參賽學生應全程參與本競賽活動,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生病或其它重大事項),須由該組作品之學校先電話與承辦學校聯絡,並於決賽競賽日前檢具證明文件函文至承辦學校後,經核定始可請假。如學生臨時請病假無法事先來文,則可於競賽後補申請行文。
十、如對競賽結果有疑慮者,須於114年5月12日(星期一)前由學校傳真至承辦學校提出申訴(附件14),由承辦學校召開相關會議審查並函覆。逾期或其它申訴方式則不受理。
十一、各學校舉辦本競賽期間,宜向學生家長、校友及社會民眾廣為宣傳。
十二、請參賽人員注意查閱承辦單位的學校網站公告,以利獲得最新競賽公告事項。
拾參、決賽競賽日參賽學生、指導老師(或帶隊老師)以公假且課務排代辦理。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決賽競賽佈置日與決賽競賽日以公假且課務排代辦理。
拾肆、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倘有修正或未盡事宜,另於承辦學校網站公告。
{{ $t('FEZ012') }}
{{ $t('FEZ003') }}2024-12-17
{{ $t('FEZ004') }}2025-01-21|
{{ $t('FEZ005')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