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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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教署110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61130號函辦理。
二、旨案專案教師遴選摘要說明如下:
4.遴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佔30%)及面談(佔70%)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5.申請及遴選日期:有意願者請於110年6月7日前申請,相關資料經國教署書面審查後,擇優個別通知面談。
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不擔任導師,
另國小教育階段教師以校內週三不排課為原則;減授課之相關經費將由國教署專案補助。
三、檢附旨揭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及兼任專案教師遴選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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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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