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設備組
{{ $t('FEZ002') }}教務處|
1.「新北市11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作業實施計畫」公文與相關文件如附件,請參閱。
2. 115學年度認證計畫摘要說明如下:
(1)教師完成研習及專業實踐事項期間:115年9月至116年5月。
(2)提交認證資料期間:116年5月20日至116年7月31日。
(3)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教師自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上傳認證資料。
(4)申請對象: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已於114及115學年完成培訓及專業實踐事項之教師。
教學輔導教師:已於113、114及115學年完成培訓及專業實踐事項之教師。
3.其他請自行參閱相關附件。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設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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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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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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